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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南省卫生厅的电话是多少?

河南省卫生厅的电话是0371-65951308。 河南省卫生厅的联系方式: 值班电话:0371-65951308,0371-65954869(传真)。 行政服务大厅电话:0371-85961032,0371-85961033。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扩展资料 河南省卫生厅的机构职能: 1、研究制订全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2、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3、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组织协调我省与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 4、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省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互动交流
2,河南省卫生厅的职能简介
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省卫生工作的政策、法规,制订各项卫生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计划;研究制订全省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3、制订全省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参与组织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4、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对卫生机构贯彻实施医疗质量和服务规范实行监督。5、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6、依法监督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7、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制订社区健康教育规划,组织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研究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8、依据卫生法律、规章和标准,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化妆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9、研究制订全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10、制订全省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和新技术的普及应用。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医学教育工作;11、负责省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省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12、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和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组织协调我省与国际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13、负责全省医疗卫生单位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促进卫生行业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14、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度全省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抢救伤病员,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蔓延;15、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范围,河南省卫生厅内设办公室、监察室、厅直机关党委、人事处、规划财务审计处、医政处、疾病控制处、卫生监督处、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教育处、国际合作处、保健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应急办;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内设综合处、业务处。河南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有:省人民医院、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工医学院、省肿瘤医院、省胸科医院、省中医药研究院、省直第一门诊部、省直第二门诊部、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省红十字血液中心、省医科院(河南省卫生厅科技办公室)、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省医学会、医药卫生报社、省医学科技发展中心、省中医药科技交流中心、省洛阳正骨医院、省卫生学校、省百泉肿瘤医院、省眼科研究所、省肿瘤研究所、省洛阳正骨研究所等22个医疗卫生单位。
3,2020医师资格现场审核需要哪些材料?
一、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本科毕业生报名,如果本科学历为专升本的且为2015年9月1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则需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审核。
二、大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两年以上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即《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三、中专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5、《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连续从事执业助理医师工作满五年以上的单位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即《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
四、大专、中专学历报考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报考确有专长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8年8月25日前取得);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份;
六、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者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1份(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开具);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
6、卫生保健、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需提交乡医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七、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
(一)毕业当年报考的(仅限山东省省内院校,外省应届研究生不予受理报名申请)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4,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二)长学制在学期间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4、研究生院开具的临床实践训练经历满一年证明及个人承诺书1份(见本文附件4,国家医学考试网下载无效);
5、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已毕业报考的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 功通知单》1份;
2、有效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试用期考核证明》1份;
5、《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或备案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