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立工程建设监理制度,规范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活动,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建设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是指监理工程师事务所受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法律拘束力的文件,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监理工程师事务所,是指依法成立的接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的社会中介组织。
本条例所称业主,是指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建设项目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单位为该建设项目的业主。第四条 工程承包人及有关单位应接受监理工程师对其工程建设行为的监理。
本条例所称工程承包人,是指承包工程勘察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承包工程施工的承建商。第五条 总投资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保修各阶段均应依本条例实行监理。
前款工程项目以外的建设工程以及前款工程项目的建设前期、设计阶段是否实行监理,由业主决定。第六条 深圳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监理的主管部门,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其权限范围内监理的监督管理。
市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建设监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具体的监理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审批设立监理工程师事务所的申请,核发执业许可证书;
(三)负责外地和境外监理机构进入特区从事监理业务的资格审查与注册管理;
(四)负责监理工程师事务所的资质等级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五)负责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六)审批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申请,核发执业证书;
(七)协调监理工程师事务所与业主及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对其工程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八)监督、管理、指导监理工程师事务所和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监理工程师协会)的工作;
(九)依据本条例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十)深圳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七条 监理工程师事务所和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监理工程师行业的执业纪律和道德准则,恪守科学、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事务所和监理工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第二章 监理的内容第八条 监理可分为建设前期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第九条 建设前期阶段监理的内容;
(一)投资项目的决策咨询;
(二)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三)编制设计任务书。第十条 设计阶段监理的内容:
(一)协助业主提出设计要求,参与评选设计方案;
(二)参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协助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三)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
(四)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能否满足业主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五)审核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六)审核设计是否满足国家规定的具体要求和设计规范;
(七)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第十一条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内容:
(一)受业主委托组织招标,编制与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二)核查施工图预算;
(三)协助业主签订与工程有关的合同。第十二条 施工阶段监理的内容:
(一)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二)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三)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四)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五)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六)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七)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八)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九)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十)监管房地产预售款的专款专用,书面通知房地产预售款监管机构向房地产转让人划款;
(十一)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十二)组织业主和工程承包人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十三)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十四)参加工程验收,审查工程结算。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监理条例(2019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活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活动。
本条例所称建设监理(以下简称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照关于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第三条 市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是监理的主管部门,对监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区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其职责权限,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市交通运输、水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四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从业人员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第五条 深圳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是由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组成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在市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制定行业规章、资格核查、培训考试等工作,并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
在特区注册登记的监理单位和注册监理工程师,应当加入市监理工程师协会,成为会员。第二章 监理范围与内容第六条 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应当实行监理:
(一)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
(二)总投资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的桥梁、地下通道、燃气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涉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三)国家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建设工程。第七条 监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二)工程质量;
(三)施工安全与文明施工;
(四)建设工期;
(五)建设资金的使用等。第八条 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核承建商编写的开工报告,核查建设工程办理计划立项、规划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情况,审查承建商及其从业人员资质,督促工程建设依法进行;
(二)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三)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四)审核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五)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
(六)查验承建商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数量及质量;
(七)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八)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九)负责施工现场签证,处理工程变更的其他事宜;
(十)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十一)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十二)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十三)督促建设工程办理竣工验收及其备案手续。第九条 保修阶段监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督促承建商回访;
(二)参与鉴定质量责任;
(三)监督工程保修直至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第三章 监理单位与监理从业人员第十条 从事监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相应的工程监理从业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是注册监理工程师的执业机构,可以采用企业法人、合伙等组织形式。
申请监理单位资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市主管部门办理。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等级,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分级审批。第十三条 非本市监理单位在特区内承接监理业务,应当向市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具体办法由市主管部门制定。第十四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是指取得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从事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等活动的人员。
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监理活动。
经市监理工程师协会考核合格、取得监理岗位证书的监理员,可以协助注册监理工程师从事监理活动。第十五条 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监理单位执业。
在深圳监理工程师证书好用么
在深圳监理工程师证书是很有含金量的,很有用的。 监理工程师是人事部以及建设部共同组织考的,级别非常高。监理工程师证书全国通用。监理工程师的考试是采用全国统一的考试大纲完成的,然后考试时也采用的是全国统一的命题,并且由相关的单位统一组织的考试。在完成了四个科目的考试之后,便可获得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属于是注册类的,在全国各地通用。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价值: 1、市场需求:监理市场的竞争越来越大,市场需求量不断提升,考试通过者却为数甚少。所以,持有监理工程师证书者,在市场上十分受欢迎,令很多企业争相选聘。2、就业前景:监理工程师证书持证者可以从事的岗位比较多,可以从事建设工程勘察、造价咨询以及招标代理等相关的工作。整体就业前景不错,发展的空间也很大。
监理员证和监理证有什么区别
咨询监理员与监理工程师的差别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监理员考试时间:无固定考试时间,当报名达到固定人数后组织培训,再进行统一考试。考试科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及工程监理基本知识”(简称“基本知识”)90分钟。专业工程基础理论及监理实务操作”(简称“监理实务”)120分钟。
监理工程师考试时间: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5月下旬。2019年考试时间为:5月18日-19日。原则上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考试科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
四、级别进阶
监理员——大专(包含大专)以上学历+岗位证书(监理员证),其中分:土建、市政、安装、安全等专业;
专业监理工程师——大专(包含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岗位证书;
注册监理工程师——大专(包含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岗位证书,分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地方),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监是提法
师没这个说法
监理现场工作人员包括: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根据情况配备总监代表
以上是建设部的规范解释
其他部委有时候会有监理师这个说法
例如信息系统监理师qh.yd119.cn
如果不按规范的说法:监理师就是监理工程师
包括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
区别如下
1、考试条件:
员没作年限要求,是监理行业最低的一个证书,监理员是建筑上岗五证之一,考试条件:工程建设类中专以上学历。发证机关由省建设监理协会颁发。
监理工程师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国家建设部注册登记的工程建设监理人员。
2、职称含义不同:
监理员是初级职称,本科毕业一年就评的。
监理工程师是职位也是考的资格证,注册监理师,就是说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过的监理工程师,是考过了监理工程师考试,然后注册的。
3、职责和工作内容不同:
监理员和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工作内容不一样,监理员是受监理工程师调度的。
4、等级不同:
监理员证分三个等级的,有公司培训发放的,有建设部发的,有交通部门发放的。
获得监理员证书,永远不可以转为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是考得的,报考条件是获得中级职称后三年。
5、待遇不同:
监理工程师高于监理员,监理员受监理工程师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