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分享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生活百科网 > 知识百科 > 正文
德军上校和准将军衔怎么区别?
德军上校和准将军衔怎么区别?
提示:

德军上校和准将军衔怎么区别?

这问题涵盖的范围太大了,从军史上来说首先声明:二战期间德国国防军没有准将军衔!其将官只分为一级上将(大将)、兵种上将(共八个兵种)、中将和少将,当然了,上面还有陆军元帅和戈胖子的“帝国元帅”军衔,这是比较清楚的。 (电影桥里面的霍夫曼上校) 但是武装党卫军倒确实有“准将”军衔,它对应的普通(下属)党卫队军衔是:党卫队区队长。在党卫队独有的军衔体系中,从上往下分别是全国领袖(约等于陆军元帅)、全国总指挥(一级上将或称为大将)、全国副总指挥(上将)、地区总队长(中将)、旅队长(少将)等五档高级别军衔。 再以下则有党卫队区队长、旗队长以及什么突击队大中小队长了,后面的咱先不管,之前多有专答。重点就是区队长和旗队长这两级,基本对应武装党卫军野战部队的“准将”和“上校”,也有文章将区队长对应为“大校”,这就不太合适了,因为国防军没有大校军衔,而德军走的是西式军衔的路子,还是定位“准将”更准确些。 (施季利茨旗队长剧照) 在党卫队内部军衔标识中,区分准将和上校的方法很简单,上校(旗队长)的领章是一片大的橡数叶,而准将(区队长)则为一大一小两片橡树叶。再以上就是旅队长(少将)三片橡树叶、地区总队长(中将)三片橡树叶缀一颗星、副总指挥(上将)三片橡树叶缀两颗星、总指挥(一级上将或大将)三片橡树叶缀三颗星。 二战德军军衔标识设计的比较“缺德”,它领章和肩牌上星的数量,比我们传统认知少了一颗。比如少尉肩牌无星、中尉肩牌一星、少校肩牌无星、中校肩牌一星,所以武装党卫军上校的野战军服上,肩牌就是两颗星。虽然准将肩牌也是两颗星,但是上校(旗队长)肩章的滚边是黄色的,而准将(区队长)肩章的滚边是红色的。 (施季利茨剧照) 另外,如果所穿制服不适合佩戴肩章,党卫军军官们还可以在制服衣袖上使用一种黑底绿色横条标志,高级军官则是位于橡树叶图案中的横条。其中武装党卫军上校是两片叶子三道条,准将则是两片叶子四道条,所以从领章、肩章以及标志上,还是比较容易区分这两档军衔的。比如《春天的十七个瞬间》的施季利茨、《桥》里面的霍夫曼,这都是武装党卫军上校(旗队长),而施季利茨的上级舒伦堡则是旅队长(少将)。 要注意武装党卫军上校及以上军官左右领章是对称的衔级章,而中校以下官兵的符号是“双银色闪电”,其他的“党卫志愿师”、“武装党卫师”的中校以下官兵的符号则是各师的“师徽”。隶属普通(下属)党卫队中,“盖世太保”中级长官以下人员右领章是空板,“骷髅部队”(不是骷髅师啊,而是专门的集中营看守部队)的右领章是令人不寒而栗的“骷髅头”。

二战德国军衔
提示:

二战德国军衔

  最高统帅——德意志第三帝国元首(1); 德军二战时的军衔
  元帅——陆军元帅(3);   将官——大将(4)、兵种上将(5)(分步兵、骑兵、炮兵、装甲兵、装甲掷弹兵[摩步兵]、山地步兵、工程兵、通信兵等8种)、中将(6)、少将(7);   校官——上校(9)、中校(10)、少校(11);   尉官——上尉(12)、中尉(13)、少尉(14);   士官——一级上士(15)、二级上士(16)、中士(18);   军士——一级下士(19)、二级下士(20);   兵——一等兵(服役6年以上)(23)、二等兵(服役不满6年)(24)、三等兵(25)、上等列兵(26)、列兵(27)。   以上共8等22级。(另有一说:1944年增设大尉军衔,未证实。)   总参勤务军官军衔设:总参勤务上校(9)、总参勤务中校(10)、总参勤务少校(11)、总参勤务上尉(12)等2等4级。总参勤务军官的待遇、晋升等方面均优于同级别的军官。据当时德国将军的回忆,一个总参勤务上校可以监督、参与集团军群级部队的作战指挥,颇有点“钦差”的味道。著名的“七二零狼穴爆炸案”的主谋施陶芬贝格,在任后备军参谋长时就被改授总参勤务上校军衔。
  编辑本段二、空军军衔:
  元帅——帝国元帅(2)、空军元帅(3);   将官——空军大将(4)、兵种上将(5)(分航空兵、高射炮兵、空降兵、航空技术兵、航空通信兵、空军等6种,其中“空军上将”只授予非空军出身而从其他军种、部队或地方调入的人员)、空军中将(6)、空军少将(7);   校官——空军上校(9)、空军中校(10)、空军少校(11);   尉官——空军上尉(12)、空军中尉(13)、空军少尉(14);   士官——空军一级上士(15)、空军二级上士(16)、空军中士(18);   军士——空军一级下士(19)、空军二级下士(20)、空军上等兵(22);   兵——空军一等兵(23)、空军二等兵(24)、空军三等兵(25)、空军列兵(27)。   以上共7等22级。飞行勤务军衔设飞行勤务上校至飞行勤务二级下士,共4等11级。
  编辑本段三、海军海上军衔
  元帅——海军元帅(3);   将官——海军大将(4)、海军上将(5)、海军中将(6)、海军少将(7)、海军准将(8);   校官——海军上校(9)、海军中校(10)、海军少校(11);   尉官——海军上尉(12)、海军中尉(13)、海军少尉(14);   士官——海军一级上士(15)、海军二级上士(16)、海军一级中士(17)、海军二级中士(18);   军士——海军一级下士(19)、海军二级下士(20)、一级上等水兵(21)、二级上等水兵(22);   水兵——一等水兵(23)、二等水兵(24)、三等水兵(25)、新水兵(27)。   以上共7等24级。
  编辑本段四、海军海岸军衔
  将官——海岸少将(7);   校官——海岸上校(9)、海岸中校(10)、海岸少校(11);   尉官——海岸上尉(12)、海岸中尉(13)、海岸少尉(14);   士官——海岸一级上士(15)、海岸二级上士(16)、海岸一级中士(17)、海岸二级中士(18);   军士——海岸一级下士(19)、海岸二级下士(20)、海岸一级上等兵(21)、海岸二级上等兵(22);   兵——海岸一等兵(23)、海岸二等兵(24)、海岸三等兵(25)、海岸列兵(27)。   以上共6等19级。
  编辑本段五、武装党卫队军衔
  将官——党卫军大将(4)、党卫军上将(5)、党卫军中将(6)、党卫军少将(7);   校官——党卫军准将8)、党卫军上校(9)、党卫军中校(10)、党卫军少校(11);   尉官——党卫军上尉(12)、党卫军中尉(13)、党卫军少尉(14);   士官——党卫军一级上士(15)、党卫军二级上士(16)、党卫军中士(18);   军士——党卫军一级下士(19)、党卫军二级下士(20);   兵——党卫军一等兵(23)、党卫军二等兵(24)、三等兵(25)、党卫军上等列兵(26)、党卫军列兵(27)。   以上共6等21级。
  编辑本段六、宪兵军衔
  将官——宪兵少将(7);   校官——宪兵上校(9)、宪兵中校 (10)、宪兵少校(11);   尉官——宪兵上尉(1 2)、宪兵中尉(13)、宪兵少尉(14);   警长——宪兵高级警长(15)、宪兵一级警长(16)、宪兵二级警长(18)、宪兵三级警长(19) 、宪兵候补警长(20);   警士——宪兵一级警士(23)、宪兵二级警士(24)、宪兵三级警士(25)。   以上共5等16级,海军、空军的宪兵军衔与陆军相同,在军衔称号前冠以“海军”、“空军”。武装党卫队宪兵军官的军衔多出“党卫军宪兵准将(党卫队区队长,8)”一级,宪兵士兵的军衔称号与普通武装党卫队士兵相同,但冠以“宪兵”。
  编辑本段七、党卫队衔级
  领袖——党卫队帝国领袖(3);   高级长官——党卫队最高指挥(4)、党卫队总指挥(5)、党卫队地区总队长(6);   上级长官——党卫队旅队长(7)、党卫队区队长(8)、党卫队旗队长(9);   中级长官——党卫队一级突击队大队长(10)、党卫队二级突击队大队长(11);   初级长官——党卫队一级突击队中队长(12)、党卫队二级突击队中队长(13)、党卫队三级突击队中队长(14);   高级士官——党卫队突击队小队长(15)、党卫队一级小队长(16)、党卫队二级小队长(18);   初级士官——党卫队三级小队长(19)、党卫队三级小队副(20);   正式队员——党卫队组长(24)、党卫队突击队队员(25)、党卫队队员(26);   预备队员——党卫队候补队员(27)、党卫队学员(28)。   以上共9等22级。
  编辑本段八、军政官级别
  军政官专指军队中在后方单位、各级司令部、机关、院校中从事工程、技术、教育、新闻、通信、军医、兽医、军械、军需、军法、行政等勤务的军人(野战部队中的此类勤务由军官、技术官、士官担负),其级别分:   特级军政官——特级军政官(7);   高级军政官——一级军政官(9)、二级军政官(10)、三级军政官(11);   中级军政官——四级军政官(12)、五级军政官(13)、六级军政官(14);   初级军政官——七级军政官(15)、八级军政官(16)、九级军政官(18,在海军中相当于17)、十级军政官(海军单设,相当于18);   候补军政官——候补军政官(20)。   以上共5等12级。
  编辑本段九、技术官级别
  技术官是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技能、未接受过军内外正规专业技术培训的士官、军士,其级别、职务仅在本单位有效。技术官的服役年龄战前规定为不超过35岁,开战后放松了规定,这也是我们经常在有关二战的影视、历史资料中看到“德军辈子兵”的原因之一。在陆军中分为:   上级技术官——正营级技术官(11)、副营级技术官(12)、正连级技术官(13)、副连级技术官(14);   下级技术官——正排级技术官(15)、副排级技术官(16)、正班级技术官(18)、副班级技术官(19);   候补技术官——候补技术官(20)。   以上共3等9级。
  编辑本段十、女性军衔
  女军人在当时的德国武装部队中数量不多,主要从事后勤辅助性工作。战争初期,她们着军便服,只佩带帽徽、军种胸标和兵种色带。到1943年前后,开始给女军人授予军衔、配带军衔标志,并利用德语的词性变化专门使用“女性军衔称号”。在德国空军中为女军人设有如下军衔称谓:女空军少校(11)、女空军上尉(12)、女空军中尉(13)、女空军少尉(14);女空军中士(18)、女空军一级下士(19)、女空军二级下士(20)、女空军一等兵(23)、女空军二等兵(24)、女空军三等兵(25)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