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7带量采购药品是什么意思?
4+7带量采购是选择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4+7带量采购是首次由最高层审议通过、由国家主导、以真正的带量为前提的集中采购,对整个医药产业具有颠覆性影响。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坚持正确的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临床用药需求,切实减轻患者负担,确保药品质量及供应。 二是坚持依法合规,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专项采购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全程接受各方监督。 三是坚持市场机制和政府作用相结合,既尊重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又更好地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管的作用。 四是坚持平稳过渡、妥当衔接。 采购药品药品范围: 文件涉药品种根据已批准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目录和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 〔2016年第51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品目录,经联采办会议通过以及咨询专家,从而确定的。不包括中草药、中成药、生物制剂等。 探索两个机制: 一是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加强政府引导,完善药价形成机制。 二是通过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实现原研药和仿制药充分竞争,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带量采购
四加七带量采购什么意思
四加七带量采购的意思是: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的范围包括了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7个省会城市: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共11个城市,因此简称为“4+7”。
带量采购是指一种新的招标方式,从通过了一致性评价(即仿制药须与原研药疗效及质量一致)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筛选试点品种入手,国家组织开展药品集中采购试点,以此降低药价,减少企业交易成本,引导医院规范用药。带量采购,重点在于控制医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