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我国现在已经全面放开二胎了。我国全面开放二孩政策是自2016年1月1日起就已经执行了。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胎政策什么时候开始
二胎政策是从2016年1月1日起开放的。但是我国已于2021年开放三孩政策,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计划生育开放三胎政策是什么时候开始?一、2021年5月31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并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二、2021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公布 。7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36号)发布]。2021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人口计生法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三、2022年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四、三孩政策,是中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而实行的一种计划生育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二孩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二胎开放时间是从2016年1月1日。2013年12月,中国实施单独二孩政策,2015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将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综合评估本地人口发展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确保政策平稳落地,生育水平不出现大幅波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全面二孩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的
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从2016年1月1号开始的。2016年1月1日人口计划生育法修订草案获得通过。是全面二孩,不是二胎。“全面二孩”政策下,一般来说每个家庭只能生育两个孩子;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就不能再生第二胎了;超生仍然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还要缴纳社会抚养费。要真正达到国家调整人口发展进程,显著增加出生人口数量的战略目标,只是单纯出台“全面二孩”政策还不够,还需要抓紧研究制定鼓励生育二孩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比如,养育两个孩子的家庭,能否享受比原来的独生子女家庭更多的生育假、生育津贴、养育津贴;能否把一部分治疗不孕不育的费用纳入医保;是否要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根据养育孩子的数量抵扣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等。【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第十九条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二胎怎么申请补贴
亲,您好!二胎国家补贴的申请如下: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生育妇女,在缴纳了社保之后,按照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就可以申请二胎补贴。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如果都达到了60岁以上,生育妇女就可以享受到领二胎补贴的先决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二胎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应该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错过这个时候就领取不到二胎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摘要】
二胎怎么申请补贴【提问】
亲,您好!二胎国家补贴的申请如下:不管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的生育妇女,在缴纳了社保之后,按照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就可以申请二胎补贴。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如果都达到了60岁以上,生育妇女就可以享受到领二胎补贴的先决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二胎生育医疗费用补贴,应该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错过这个时候就领取不到二胎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回答】
1、用人单位需提交的申报材料。社会保障登记表,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变动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申报表格。2、生育女职工需提交的申报材料。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医疗部门出具的新生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明、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等原始资料、发票、发票等。3、男性职工生育需提交的材料。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部门为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回答】
二胎生育补贴申请条件:将生育保险待遇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一部分是生育津贴待遇。要直接享受到医院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三大前提:1、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超过12个月;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应领取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自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即参保当月不能享受待遇。如累计缴款不足12个月的,应在累计缴款满12个月后办理零星报销。二、二胎生育补贴有哪些注意事项?1、生育医疗费用的,应在女性职工怀孕或终止妊娠前申办;2、异地就医的孕产妇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及生育医疗费用,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年内支付;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在手术前申报;4、男职工的休假,应在其配偶生育一年内领取;5、对逾期申请的,社会保障机构不予受理;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回答】
二胎补贴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各地政策不同,二胎领生育补助所需资料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为准。 一般情况下需要以下资料: 1、女方身份证原件; 2、孩子出生证明原件; 3、生育登记证明; 4、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