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夹棍有哪些分类和讲究
夹棍,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三木之刑。关于夹棍的型制,目前存在两种说法:一是说用一根直木捆住犯人的双臂,也就是像十字架一样把犯人固定。犯人跪地,由两名行刑皂隶把持,使犯人动弹不得;另外两根直木,各有半圆小凹,两木一合,形成一个孔,将犯人的脚踝放在孔中;直木两端用牛皮绳缠绕,两名行刑皂隶各用一根50多公分长的木棍将绳拧住。一旦县太爷令下,两名行刑皂隶分别拧紧牛皮绳,两木贴近,狠夹脚踝。二是说用一门板大小的木板,前有锁手将犯人手固定,后竖立起三根直木。犯人趴在木板上,将脚踝放入三根竖木的中间,上用牛皮绳栓紧,然后用木楔子插入三根直木的缝隙,行刑皂隶听令后,便挥动木槌敲击木楔子,利用楔子的张力夹紧犯人的脚踝。 使用夹棍可有讲究了。要命不要命,刑重刑轻,都掌握在这些行刑皂隶之手。因为这些行刑皂隶都是惯行老手。比如说,县太爷严格检查刑具符合不符合规格,他们也会在上面做手脚。如果犯人不给他们钱,他们可以在夹棍“窝中暗填磁锋铁屑,甫一紧收,而锋屑入于骨眼,痛可忍乎”。如果犯人给了他们钱,他们可以把夹棍的“旧孔凿深,实以油蜡,遇肉之热,渐至镕化,故箫虽紧,而踝不受伤”;要不然就用新绳,“夫棍旧绳新,两不相贴,虽收亦松”。 拶指的使用则更有讲究。所谓拶指,即用11根直木,以牛皮绳串联起来,将犯人十指入内,行刑皂隶拧紧牛皮绳,直接夹住十指。他们可以用杆细绳粗,借助细木的弹性而使犯人少受痛苦;也可以用粗杆细绳,借助细绳的弹力减少犯人的疼痛。如果不给他们钱,他们可以“不拶指而拶节,十指骨皆碎,苟幸不死,亦属废人。男子不能耕锄,妇人不能针黹,何其惨哉!”其手段各异,一切都视受刑者贿赂多寡为轻重。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巨憝恶棍,于临审时,买其心腹,充作皂隶,托名替身,用刑着力,送人性命,殊堪切齿”。连行刑的人都可以替换,真是有钱可以使鬼推磨了,也就无怪乎所有的官箴书都要求各级官员应该严防或严惩“蠹役”了。
古时夹棍有哪些分类和讲究
关于夹棍的型制,目前存在两种说法:
1、用一根直木捆住犯人的双臂,也就是像十字架一样把犯人固定。犯人跪地,由两名行刑皂隶把持,使犯人动弹不得;另外两根直木,各有半圆小凹,两木一合,形成一个孔,将犯人的脚踝放在孔中;直木两端用牛皮绳缠绕,两名行刑皂隶各用一根50多公分长的木棍将绳拧住。一旦县太爷令下,两名行刑皂隶分别拧紧牛皮绳,两木贴近,狠夹脚踝。
2、说用一门板大小的木板,前有锁手将犯人手固定,后竖立起三根直木。犯人趴在木板上,将脚踝放入三根竖木的中间,上用牛皮绳栓紧,然后用
中世纪的刑具
铁处女是欧洲中世纪时的刑具,外表像个人型棺材,
内侧各个地方都装有可活动铁钉,*改变钉刺的不同部位进行拷问.
尤其是会引起剧烈疼痛的地方和*近致命处的铁钉是可活动的.
执行人故意把这些地方的铁钉稍稍向外拔了一点,
这样可以延长受刑人的痛苦.该刑具有四个基本特徵,
这四个基本特徵也充分显示了其非人道的特点.
一.若从小孔向裏面钉入长钉会把受刑者的身体打通.
为了增加受刑者的痛苦,还特地避开了受刑者的致命要害.
由於该刑具是垂直放立的,因而受刑者在桶棺内完全是被铁钉悬挂起来的.
二.桶棺内的空间极其狭窄,这会不断地带给受刑者的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三.这种刑具虽然四面也有对开的门,但即使把所有的门都打开,受刑者也跑不掉.
四.该刑具的桶壁做得很厚,
不开门的话在外面是听不到受刑者的呻吟声和惨叫声的.
而且假如中途把门打开,再关上时,
铁针还会刺入受刑者身上同样的伤口之中,
因此根本不要奢望能够减轻临死前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