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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准备证据,证明电子文本里的小说是我原创的,该怎么做呢?
我需要准备证据,证明电子文本里的小说是我原创的,该怎么做呢?
提示:

我需要准备证据,证明电子文本里的小说是我原创的,该怎么做呢?

我代表神兽觉得楼主想太多了...

实在不放心就多备份撒,除了电脑多存几个U盘备份就好了,版权神马的乃到个关键点就截图啊,不放心电脑截图就照相啊,照个百十张也不麻烦...还有参考资料啥的都整理出来也拍上,再不放心就拍照加录像...

黑客神马的也忒夸张了,楼主是写小说又不是研究啥机密,除了有仇人恶意报复,黑客神马的也没那么无聊吧...如果真碰上了楼主乃人品...

皮埃斯:楼主小说是不是涉及国家机密啊这么不放心,网络小说满天飞,出版的也不少,楼主放宽心吧= =

自己做的视频被别人上传到其它网站并发布,算侵权吗?
提示:

自己做的视频被别人上传到其它网站并发布,算侵权吗?

1,首先,你做的视频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第(五)款,第(六)款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2,别人上传到其它网站并发布,须征得你的同意才行,如果没有征得你的授权就是侵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人民法院处理前款申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第五十三条 复制品的出版者、制作者不能证明其出版、制作有合法授权的,复制品的发行者或者电影作品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复制品的出租者不能证明其发行、出租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综上所述,你的作品须经过你的授权才行,未经授权是侵犯你的权处,你可以依据法律武器维护你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