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地址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网址是:jyhtyj.guang-an.gov.cn。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在广安市五福南路362号,联系电话是0826-2333707。 扩展资料 教体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2、负责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工作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 3、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组织初审地方教材;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4、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推进全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负责教育和体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定筹措教育和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国(内)外教育和体育援助、合作项目的执行。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 7、统筹和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会同市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对下级政府及各类学校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教育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监测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和学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指导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民族地区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工作。 10、统筹规划、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法制教育、国防教育、科技教育、安全和稳定工作,指导直属学校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直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 12、统筹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就业指导工作。 13、规划指导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的科学研究及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和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工作。 14、指导教育和体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与国(内)外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和体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外籍教师、教练、专家的申报管理工作。 15、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6、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市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 17、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队伍建设,组织统筹参加省级以上综合运动会和承办市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全市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18、统筹规划全市学校体育发展。指导和管理学校体育工作;制定全市学校体育教育、青少年业余训练的规划和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和检查;指导和管理全市中小学体育测试和体育特长生的审定工作;负责一级以上运动员的申报和二级运动员的审批。 19、统筹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20、拟订体育产业政策,管理并发展体育市场;负责监督管理全市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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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教育局电话是:0826-2333707。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4、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文秘、机要、会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督办查办工作;负责教育舆情的监控与处置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工作;管理、监督全县国家、省教育考试组织工作。 2、人事股: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全县教育系统的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小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及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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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2-2832980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改革。研究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战略,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有关教育体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协调、支持在铜高等学校发展,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推进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3、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工作。统筹开展对学校和教体机构行政检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4、规划并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环境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中等、初等和学前教育的课程计划、课程改革、教材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统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分级负责民办学校及其他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撤并和更名的审核、审批、管理。负责全市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工作。指导全市体育社团建设,负责体育社团业务管理。 6、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建立健全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 7、负责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考核。负责对所属学校及其他学校进行督导与评估。发布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的评估报告。督查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保证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8、统一管理本级教育体育经费。提出市级财政预算内教育体育经费、教育附加及其他由市统筹使用的教育体育经费的安排计划。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意见。编制所属单位经费顶决算,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全市教育体育项目基本建设工作。承担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体育收费标准并监督执行。研究拟定体育经济政策,发展体育市场。 9、统筹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及卫生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安全稳定与应急处置,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治理。 10、主管全市教师和体育人才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所属单位职工管理和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教师资格考试、资格认定、定期注册,社会体育指导员、运动员、裁判员的等级评定和审批,教师、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体育行政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师德建设工作。 11、编制全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入学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各类教育招生和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12、负责规划并指导全市中等及以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承担市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和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育信息化、教学仪器和实验装备的配备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以下学校学业水平测试和教学业务评价工作。 13、制定全市竞技体育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设置方案,统筹安排全市体育竞赛,负责竞赛和训练工作。组团参加有关运动会和其它比赛。承办一定规模赛事。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研攻关和成果推广。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14、加强体育公共服务,规划、指导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管理。拟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体育行政执法、体育市场管理等工作。负责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并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育系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16、指导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17、负责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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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办公室:0562-2832980,传真:0562-2824883,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北路42号,邮政编码:244000。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信息、安全保卫、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新闻发布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三)宣传教育科 指导直属单位党的思想政治、宣传、文明创建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协助做好党员教育,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辅导工作;负责统战和对台工作;做好教育城域网信息工作。 (四)计划财务与基建维修科 编制市本级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费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 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编制上报全市教育经费和职业教育、基础教育资料统计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舍基本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卫生、健康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职业和成人教育科(行政许可服务科) 指导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扫盲”工作;组织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工作;实施全市中小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县区民办教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 负责直接办理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协调处理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运行中相关问题。 (七)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及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工作;研究拟定有关全市性教育政策和规定;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