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国家政策
一、国家对贫困精神病患者的扶助政策有: 1.对享受了城市低保的精神病患者,可从城市医疗救助金中解决一定金额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平时购药维持治疗;对严重精神病患者入院治疗的,按城市医疗救助政策,一年可予以最高限额的住院救助。 2.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救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保尽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 二、国家对农村精神病患者的扶助政策有: 1.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 2.农村精神病患者,农村医前救助每年可从农村医疗救助金中酌情解决100—200元的医前救助卡,用于在就近卫生院或卫生室购药维持治疗;病情严重者需入院治疗的,通过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报销后再予以二次救助。
国家对精神病人的政策
法律分析:一、贫困精神病患者生活和医疗补助: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民政部门按程序应予以低保,按城市低保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城市低保金,并视困难程度予以分类施保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精神病患者要纳入农村低保。纳入农村低保的可按农村低保补差标准全额进行补助。 二、贫困精神病患者就医的优惠政策: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治疗精神病年门诊费用超过1000元的,新合办继续执行一年期限补助200元的政策。对精神病人因精神病在精神病专科医院住院者,新合报销比例提高到7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八条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世人歧视精神病人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很多人对精神疾病并不了解,对其产生误解和恐惧。这种缺乏知识往往导致歧视和偏见的产生。由于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污名化,人们往往将精神疾病视为负面的特征,将患者与异常行为和危险联系起来。这种标签化往往导致歧视的产生。对于一些人来说,精神病症状的表现可能令人不安,人们担心与患者交往会导致自身的危险。这种恐惧和不安全感也可能促使人们产生歧视。由于歧视和污名化,一些精神病人常常遭受社会排斥和孤立。这种排斥和孤立进一步削弱了患者的社会地位,加重了歧视的现象。【摘要】
为什么世人歧视精神病人【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很多人对精神疾病并不了解,对其产生误解和恐惧。这种缺乏知识往往导致歧视和偏见的产生。由于社会对精神病人的污名化,人们往往将精神疾病视为负面的特征,将患者与异常行为和危险联系起来。这种标签化往往导致歧视的产生。对于一些人来说,精神病症状的表现可能令人不安,人们担心与患者交往会导致自身的危险。这种恐惧和不安全感也可能促使人们产生歧视。由于歧视和污名化,一些精神病人常常遭受社会排斥和孤立。这种排斥和孤立进一步削弱了患者的社会地位,加重了歧视的现象。【回答】
为什么世人歧视精神病人
其实你的表达,有点偏激了。我相信。并不是每个人都歧视精神病人的。当然,您既然这么问,肯定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身边,让你觉得不理解,并且很愤愤不平,对吧【摘要】
为什么世人歧视精神病人【提问】
其实你的表达,有点偏激了。我相信。并不是每个人都歧视精神病人的。当然,您既然这么问,肯定这种事情发生在你身边,让你觉得不理解,并且很愤愤不平,对吧【回答】
其实人性的本质,很多时候就是很可怕的。绝大部分人骨子里都有嫌贫爱富的特质,对于精神病人的看法,鄙夷,看不惯,不喜欢,甚至欺负他,也不足为怪。【回答】
你应该很年轻吧,还没有经历过很深的世事。心里充满了爱心,正义和正能量。【回答】
其实在现实面前,朋友亲戚血缘关系,到了一定的限度,相处的态度和心理,都会发生改变的。【回答】
哦!我就是有这个病,怕嫁不出去【提问】
我也很同情病友【提问】
哦,是这样【回答】
有个病友余生都会要在精神病医院住了,她没有了父母没有了监护人,可怜啊【提问】
你需要尽快的让自己独立,我指的是思想独立,不要在乎别人怎么看你。如果你的思想非常健康,非常独立,也会有利于你病情的好转。【回答】
看的出来,你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回答】
嗯,你是心理咨询师?【提问】
做好你自己,就是对一切最好的回应。【回答】
是的,倾向于情感方向。【回答】
好的【提问】
如果您愿意,可以定期沟通我,我想有利于你的好转。其实包括实质的病灶,保持愉悦的心情,也是一个很好的基础。【回答】
公安机关对精神病人的管理规定
法律主观:按照有关规定,要确定行为人是不是完全的精神病人,应经过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即经过医学鉴定确认其危害结果是在行为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发生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规定,对于完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予以处罚的,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一是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是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违反治安管理,不以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二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的,如造成他人损害,应按民法通则的规定,要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责任能力是指一个人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并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能力。在确定责任能力方面,责任年龄是一个方面,行为人的精神状态是另外一个重要方面。有些行为人虽然达到了责任年龄,由于疾病的原因,并不必然具有相应的责任能力。他们因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而实施了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也不能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精神病人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需要澄清以下几个问题:第一,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并不成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责任,不予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关于“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规定,参照《刑法》的规定,修改成“造成违反治安管理后果的”。第二,如何确定行为人是“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根据《刑法》的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必须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才可以不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没有像《刑法》那样明确要对行为人的精神状况依照法定程序鉴定,但根据公安部的规定,“应当由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或者由公安机关指定的精神病院进行鉴定。”没有条件做鉴定的,可以根据其病史和调查、走访的情况,由公安机关认定。双方当事人或监护人对公安机关的认定有异议,要求进行司法鉴定的,应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费用应由提出鉴定者负担。第三,关于监护人的责任。“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明确了监护人对精神病人负有的义务。法条上使用“责令”一词,表明公安机关有权对没有尽到义务的监护人给予严厉的批评,并严令他必须承担监护责任,对精神病人严加看管并给予必要的治疗。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造成违反治安管理后果的精神病人,是否可以对造成犯罪后果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法律目前并没有明确规定。尽管《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有“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的规定,但这一规定,是否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精神病人,尚不明确。我们认为,强制医疗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不得对行为人采取。但是,对于造成违反治安管理后果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必要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公安机关讯问精神病人的规定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未要求在询问精神病人等非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时,需要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法条内确实没有明文要求在讯(询)问精神病人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一、对精神病的起因众说纷纭,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种:
(1) 精神刺激:人的心理与社会因素密切相关,个人与社会环境不相适应,就产生了精神刺激,精神刺激导致大脑功能紊乱,出现精神障碍。不管是令人愉快的良性刺激,还是使人痛苦的恶性刺激,超过一定的限度都会对人的心理造成影响。但一般认为,引起人们的损失感、威胁感和不安全感的非良性刺激,容易致病。
(2) 个性素质:在同样的环境中,承受同样的精神刺激,那些心理素质差、对精神刺激耐受力低的人易发病。通常情况下,性格内向、心胸狭窄、过分自尊的人,不与人交往、孤僻懒散的人受挫折后容易出现精神异常。
(3) 遗传因素:精神病中如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家族中精神病的患病率明显高于一般普通人群,而且血缘关系愈近,发病机会愈高。此外,精神发育迟滞、癫痫性精神障碍的遗传性在发病因素中也占相当的比重。
(4) 躯体因素:感染、中毒、颅脑外伤、肿瘤、内分泌、代谢及营养障碍等均可导致精神障碍,但这类疾病随着躯体疾病的好转而缓解。脑萎缩属于不可逆性疾病,由此引起的精神障碍也不易缓解。但应注意,精神障碍伴有的躯体因素,并不完全与精神症状直接相关,有些是由躯体因素直接引起的,有些则是以躯体因素只作为一种诱因而存在。
现状
二、精神病人的权益
1.要维护精神病人的人权。精神病人是受疾病侵害的公民,任何人不得加以欺辱、歧视或虐待。
2.对精神病人的工作和生活应予以妥善的照顾。当疾病得到控制时应对之采取过渡性康复措施,以利逐步恢复原有工作。
3.对精神病患者的婚姻问题应区别情况,分别对待:对现症患者不能婚配;已经治愈者则应准予登记,但须进行婚前的例行检查;对有明确遗传倾向的重精神病患者则应劝说其节制生育。
4.为了维护精神病人的人格尊严与合法权益,国家对伤害精神病人并形成严重后果者,对奸污精神病患者以及唆使、挑动精神病人肇事者均应绳之以法。
三、精神病人涉法责任问题
涉法,特别是因肇事构成刑事问题的精神病人,须经由司法程序提交授权的精神科专家,或医师进行精神病医学鉴定。其他人士或未经专业训练的医生不得受理鉴定案例。
1.原则上讲,肇事当时对自身行为丧失辨认能力和丧失控制个人行为能力者,可认定为无责任能力;反之为有责任能力。
2.从精神病类别上看,现症重精神病患者,如患各型精神分裂症、躁郁症、偏执性精神病以及严重精神发育迟滞者,可以考虑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要做具体分析。以上几种重精神病的缓解期则具有责任能力。
3.对患有发作性的精神障碍者应进行健康调查与有关的检查。确属因疾病发作而肇事或存在意识障碍者应认定为无责任能力。但是一般的饮酒过量引致行为改变或慢性酗酒产生的一时性精神异常,通常不认定为无责任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条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第二百八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