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程序四个步骤
【法律分析】立法程序,通常可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议案是法律制定机关开会时。提请该机关列人日程讨论的关于法律制定、修改和废除的提案或建议。 2.法律草案的讨论。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对列入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对法律草案经过正式讨论后表示正式同意,从而使法律草案成为法律。 4.法律的公布。是指法律制定机关将通过的法律用一定形式予以正式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立法权的机关制定、修改、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必须遵循的法定步骤和方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一般要经过四个阶段:(1)提出立法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它们各自职权范围的立法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代表可以向大会提出议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
立法程序四个步骤
立法程序四个步骤具体如下:1、提出法律案,提出法律案是我国立法的第一个阶段,是法律审议、通过、公布的前提。是指被授予专门权限的机构和人员向立法机关提出法律草案,使审议法律草案列入议事日程,成为立法机关讨论的对象。提出来出法律案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和人员的专有职权;2、审议法律草案,法律草案的审议,是指立法机关对于己列入议事日程的法律草案正式进行审查和讨论;3、通过法律,法律的通过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草案表示正式同意,使之成为法律;4、公布法律,法律的公布是指立法机关将己通过的法律用一定形式予以正式公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自治机关发布;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八)民事基本制度;(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十)诉讼和仲裁制度;(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立法工作是由什么通过专门的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的过程
立法工作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关通过专门的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