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出入境办理大厅电话
南京市出入境办理大厅电话025-84420004。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地址:白下路173号 咨询电话:025-84420004 具体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9:00-17:00 受理范围:出入境全业务受理 交通线路:可乘地铁三号线常府街站和公交31路、1路白下路站到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申请材料 (一)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照片。(二)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三)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四)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国家移民管理局批准的其他材料。(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六)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七)现役军人除其提交第(一)、(二)项的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及复印件,以及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意见。(八)换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九)补发普通护照的除提交(一)、(二)、(三)、(四)项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交原普通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的情况说明,因普通护照损毁申请补发的,还需提交损毁的普通护照。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补发普通护照的,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十)申请普通护照加注需提交申请表、有关证明材料、有效普通护照、居民身份证。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加注,还需提交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
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公时间
一、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周六9:00-17:00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73号 咨询电话:025-84420254 投诉电话:025-84420003 节假日值班电话:025-84420018 二、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红山路196号 咨询电话:025-84427165 投诉电话:025-8442112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周六:8:30-12:00 ,14:00-17:00 三、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马道街9号(秦淮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5-84426354 投诉电话:025-84421206 节假日值班电话:025-8442635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00-17:00,周六9:00-12:00,14:00-17:00 四、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浦口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咨询电话:025-58195291 投诉电话:025-58140016 节假日值班电话:025-5819529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五、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江宁区杨家圩路2号江宁区市民中心(C区) 咨询电话:025-69977093 投诉电话:025-69977090 节假日值班电话:025-6997701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参考资料: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出入境管理部门(选择江苏南京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