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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风暴》这部剧里经常提到14年前的案子,14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扫黑风暴》这部剧里经常提到14年前的案子,14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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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风暴》这部剧里经常提到14年前的案子,14年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扫黑风暴中,这部剧里面经常提到十四年前的案子,十四年前麦自立死亡,薛梅一直在坚持举报,除了麦自立的死亡之外,还有林汉的死亡,李成阳的被开除警队,这些都是在调查麦自立的案子时候发现的。所以督导组才会进驻中江省绿藤市,调查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扫黑风暴这部剧,虽然剧中的故事线条比较多,但总体还是围绕着高明远的黑恶势力展开的。 一、十四年前,麦自立被杀。薛梅的举报已经坚持了十四年,根据薛梅的举报,说麦自立晚上被约了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所以担心是被杀害了,麦自立的身份并不特殊,那为什么会引起督导组的注意呢,一方面是因为薛梅的坚持 ,另一方面说明督导组已经掌握了高明远的犯罪事实。 二、十四年前,林汉死亡。除了麦自立的死亡之外,还有林汉的死亡。林汉是李成阳的师父,同时也是一个优秀的老警察,但是却被诊断为饮酒过量,酒驾坠江死亡,这显然是不符合事实的,作为林汉徒弟的李成阳诬陷,在他的柜子里发现了二十万的现金,所以李成阳也被开除出警队,但是李成阳没有放弃对林汉死亡真相的调查。那么林汉的死亡和麦自立的死亡究竟有没有关系呢?答案是肯定的。 三.林汉和麦自立的死亡真相。十六年前,高赫奸杀少女被判了死刑,但是却没有死,被麦自立看到,麦自立和林汉是朋友,然后麦自立就把这件事情告诉了林汉。林汉去征求贺芸的意见问问要不要调查这件事情,然后贺芸就告诉高明远,高明远就指使董耀杀害了麦自立,指使老宁杀害了林汉。

《扫黑风暴》中14年前的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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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风暴》中14年前的案件究竟是怎么回事?

在电视剧《扫黑风暴》中,14年前的麦自立案,其实已经有一些明晰了。 一、14年前的真相 在当时的村村通项目里,麦自立是一个非常严格的人,在工程质量这一块他把关的非常严。但是当时这个项目的负责人马帅和董耀,他们可能想要偷工减料,然后应该是跟麦自立起了争执,而且很有可能是多次的争执和冲突。然后最后一次麦自立就明确表示要去举报他们,于是这个马帅和董耀就激情杀人,把麦自立杀害了。然后,马帅和董曜应该是联系了当时的陈建波,一起把这个麦自立埋到了另一处地方。 二、马帅和董耀背后的人 当时的马帅和董曜其实并没有现在的身份,那么他们为什么敢杀人并且还埋尸呢?很有可能他们背后是有人撑腰的,而且这个撑腰的人身份也不低。根据一开始的剧情来看,麦自立的妻子薛梅这么多年一直都在上访,而且她知道了督导组要来绿藤市,于是她就在督导组必经的路线守着,准备向督导组申冤。但是,薛梅却被高明远派出的杀手杀害了。那么很有可能14年的麦自立失踪案也跟这个高明远是脱不了关系的。 目前来看,麦自立失踪案牵扯出了绿藤市非常多的一些势力出来。随着督导组的调查,麦自立失踪案的情况似乎是越来越清朗明晰了。这些幕后的指挥人和黑手也浮出来了。而且还有一个人也很关键,那就是孙兴。他10多年前也杀过人。他10多年前其实不叫孙兴而叫高赫,只是因为他杀了人,所以就改头换面变成了现在的孙兴,他杀的那个人是不是也跟十几年前的那件事有关系呢?接下里的剧情越来越精彩刺激了,希望这些坏人早日伏法。

孙小果做了些什么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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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做了些什么呃?

了解过孙小果做的事后一定会气愤的不行。他的恶行罄竹难书,作为一个新时代长大的我们这一代人,简直无法想象,现如今,竟然还有这样作恶多端的人,并且多次判刑,仍不悔改。 真的是让人生气啊。 我们按照时间线来捋一捋孙小果曾经做了哪些伤天害理的事情。在捋清时间线之前,先交代一下孙小果父母的背景,因为有父母作为靠山,孙小果才如此嚣张和猖狂。 孙小果原名陈果,母亲孙鹤予是原来是一名民警,继父李桥忠实之前是一名局长。 01. 1994年,孙小果因为犯罪被判处了3年,监外执行。个人觉得,和罪行相比,这个处罚显得有些轻,根本起不到警示作用。事实证明确实如此,所以,孙小果后来变本加厉。 02. 这次孙小果犯罪是在1997年的11月份,12月份被逮捕,并于1998年2月作出判决: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孙小果第二次犯罪的过程令人触目惊心,不但涉及到了多名女性,甚至还有未成年人,且有当众情节,还伴有殴打和侮辱。 本以为这次判决就是事情的尾声了,万万没想到孙小果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改为了死缓,然后又通过各种方式,只服刑了13年就出狱了。 03. 孙小果这样的人会改正吗? 不会。 2018年7月,孙小果受到邀约,和其他几人一起赶到KTV,对王某涛多人进行殴打,致使王某重伤二级,其他人又不同程度的轻伤。 这次被捕后,办案人员发现孙小果曾经是一起案件的死刑犯,此事引起了省委的重视,开始彻查严查,终于对孙小果作出了早些年就应该得到的后果:死刑。 有时候真的很难想象为什么有的人会那么坏,不把别人当人,还好有法治让他可以得到处罚,不然,那些被伤害的人该有多痛苦。

孙小果犯了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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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犯了什么罪

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 关于强奸罪,1997年4月至6月他当众以暴力和胁迫手段强奸四名未成年少女。被告人孙小果为与被害人宋某、张某某、菠某某发生关系,采取暴力等手段,违背被害人意愿强行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孙小果欲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关系时为幼女)发生关系,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构成强奸罪未遂。 关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与故意伤害罪,1997年11月7日,孙小果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挟持两名17岁少女,进行暴力伤害和凌辱摧残,致使一名被害人重伤。 关于寻衅滋事,1997年7月,被告人孙小果的同伙在与被害人邝某某、王某等人发生纠纷,孙小果及同案被告人等人驾车追赶并殴打被害人,致二人轻伤偏重。1997年10月,被告人孙小果及同案被告人因被害人杨某3不听从孙小果招呼,孙小果等人即对被害人实施砸打。孙小果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追逐、拦截、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1994年,孙小果因强奸罪被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上诉。在案件办理期间,被告人孙小果父母通过伪造病历的方式帮助孙小果取保候审、保外就医。1998年2月,孙小果因强奸罪、强制侮辱妇女罪、故意伤害罪等多项罪名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又在其母亲孙鹤予和继父李桥忠所编织的关系网的帮助下,孙小果在1999年二审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改判为死缓,2007年案件再审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服刑期间通过多次违规减刑实际服刑12年零5个月被释放出狱。 2010年起,孙小果以“李林宸”之名在狱外活动,又网罗刑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残害百姓,犯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行贿等七种罪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孙小果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程度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属于罪大恶极且不堪改造的犯罪分子,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依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款,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二)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之规定认定孙小果犯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侮辱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原犯强奸罪未执行刑期二年四个月又十二天,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0年2月20日,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孙小果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