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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机构信息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机构信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4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冀政〔2009〕46号),设立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二)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个体工商户有关的评比达标活动和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三)加强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加强和完善工商行政执法,构建市场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一)负责全省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办法、措施和制度;负责全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二)负责全省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冀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全省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四)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食品安全,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照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五)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六)根据授权负责全省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九)指导全省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十)组织指导全省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推荐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十一)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十二)负责全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十三)组织开展全省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十四)按照规定管理系统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离退休干部、基层队伍建设、培训工作。(十五)组织指导河北省消费者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2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机关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系统文电、档案、信息、督办、承办、机要、保密、信访工作;协调外事工作;指导河北省工商学会工作。(二)人事处。负责指导系统各级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拟订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办法措施;承办和组织指导系统各级领导班子考察、考核、任免、奖励和惩戒工作;负责系统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组织和人事工作;负责指导系统基层和队伍建设、教育培训、人力资源开发和宣传工作;承办系统的外事工作。(三)政策法规处。组织起草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听证;承担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指导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宣传培训工作。(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处(直销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管理直销和禁止传销等规章草案、办法措施;负责组织实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工商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监督管理和规范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工作;承担省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及相关工作;负责规范直销、禁止传销工作,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组织指导、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五)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河北省12315指挥中心)。拟订全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商品(不含食品,下同)质量监督的规章草案、措施办法;组织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和质量监测工作,适时发布商品质量监测信息及消费警示;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商品售后服务,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组织全省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工作;督办处理消费者和经营者申诉举报;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工作。(六)市场(合同)规范管理处。拟订规范全省各类市场秩序和网络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草案、办法措施;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和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和拍卖行为工作;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和市场专项治理;承担指导网络市场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市场、经营性网站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组织指导网络市场经营者信用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商品交易与服务案件;开展网络市场监测及监管技术研究与应用;组织指导网络市场申诉举报的受理办理;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七)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食品流通许可和流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拟定全省食品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食品经营单位食品流通许可措施办法;组织实施食品流通许可、监督检查、质量监测及相关市场准入;承担流通食品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和重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流通食品经营者信用体系建设及相关信息分析公开工作。(八)企业注册处。拟订全省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登记注册的规章草案、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承担规定范围内的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工作;组织指导办理核准企业名称;承担全省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设管理和内资企业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九)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处。拟订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及监督管理的规章草案、措施办法;负责组织指导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办理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企业在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注册登记及名称核准登记;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查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登记管理的重大违法案件。(十)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广告业发展规划和广告监督管理的规章草案、措施办法;负责广告经营的审批,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负责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负责全省商标管理及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负责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组织认定著名商标。(十一)企业监督管理处。拟订全省企业(不含外商投资企业,下同)、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监督管理及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草案、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登记事项监督管理及年度检验工作,查处登记注册管理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经营单位的信用分类管理及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进行全省企业信用信息联合系统开发;指导企业信用自律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十二)财务装备处。拟订系统财务、装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等工作制度措施;负责系统财务、装备、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承办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和事业发展项目规划编制及审批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会、妇联和计划生育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总队(正处级行政单位)仍为局直属机构,其主要职责、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不变。

2,工商行政管理局有那些科室

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机构有: 办公厅、 法规司、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 直销监督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企业注册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局、 广告监督管理司、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司 、人事司 、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 纪检组、监察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显示,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有以下十五点: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11、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3、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14、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行政管理局

3,工商局是属于哪个部门管

工商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按我们国家现在的机构设置这些部门都属于中央政府(即国务院各部委的直属机构,它们实行的是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的形式。这与一般的地方政府部门有所区别。 拓展资料: 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局一般指工商行政管理局 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工商局简介”

4,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公务员好考吗?

你得看公告里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专业,要求工作经验,要求党员,还有其他很多种要求,要求越多越变态的,越好考!像我们这边工商局,什么都不要求,那就很难考了,因为报考的人多。

至于地方,我的建议,随便报,想去哪考哪,因为城市内不见得就比郊区县难考。因为人们大多以为郊区县没人愿意去,报考的就少,肯定好考,结果都挤到郊区县了。所以我感觉随自己喜欢报吧!

5,个人独资企业注销是在工商所办理还是在行政审批大厅里面办理

经营什么,与企业的形式没有关系,只要是执照上营业范围中批准的项目,都可以经营。你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办法,请参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摘要如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6-01-17 第三条 个人独资企业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国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地区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大中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第五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第七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企业住所、投资人姓名和居所、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九条 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人身份证明; (三)企业住所证明;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条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企业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资人的姓名和居所; (三)投资人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 (四)经营范围及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个人财产出资或者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在设立申请书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收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核准的,发给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6,工商行政管理有专科的吗。要读什么科目

  有的。
  工商管理专业的课程设置:
  专业课程:管理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信息系统、统计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经济法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战略管理。
  基础课程:语文、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统计、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国际企业管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
  工商管理专业依靠先进的教学设施,科学的教学方法,完备的教学环节,广泛的社会实践,全面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现代工商企业培养理论基础扎实、适应性强、动手能力突出的高级综合管理人才。在本专科高校中都设置了工商管理专业。
  工商管理专业毕业生适应国家和地方各级经济管理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大中型工商企业经营管理、涉外公司经营管理、金融、商贸企业等领域的工作。

7,怎样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网里查公司的营业执照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网查询企业信息,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即可。查询方法如下: 1、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内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 2、搜索结果出来后,点击箭头所指的地方,进入官网。 3、进入官网页面后,在搜索框内输入所要查询企业的名称,以“腾讯”为例,查询。 4、接下来,点击查询结果。 5、在随后出现的页面里,就可以看到该企业的营业执照。

8,如何在工商局的网站上查到各个公司的营业执照情况?

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gsxt.saic.gov.cn/ 选择你所在的省市 然后将你要查询的公司名称输入搜索栏,再输入验证码即可查询详细信息 公司注册信息只能证明这个公司注册了,并不代表其经营会诚信。投资需谨慎,最好上门考察。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