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分享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的位置:生活百科网 > 生活旅游 > 正文

目录

1,广州市公安局局长什么级别

广州市公安局局长什么级别

广州市公安局局长是副厅级。一般地级市的市局正处,局长没有高配也是正处。公安特殊一点,一般市公安局长会高配副市长,以前甚至是政法委书记。所以市公安局局长一般是副厅级,一般再高配一个第一副局长正处级,其他副局长就是正常的副处级。如果是广州深圳这种副部级市,局长还是副市长兼任,级别是正厅级。同理,各省公安厅长/直辖市局长,高配副省长/副市长,都是副部级。普通地级市公安局局长(正处级)一般都任副市长(副厅级)。厅局级副职:常见的比如,某部委副司长、省厅副厅长、副省级城市市直机关、下辖区四大班子正职领导(如哈尔滨市财政局局长、南京市鼓楼区人大主任)、地级市四大班子副职领导,等等。市公安局局长兼任副市长的话,级别相等,否则低半级。公安机关的职责如下:(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十一)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法律依据:《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履行警务指挥职责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官职务序列。公安机关领导成员和内设综合管理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安机关内设执法勤务机构警官职务由高至低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派出机构、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主管政治工作的政治委员、教导员、指导员等警官职务。

2,历任广州市公安局长

1、杨江华(现任局长) 杨江华,男,1960年8月生,广东连山人,壮族,197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中央民族学院法律专业),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中山大学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 现任广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兼市委政法委第一副书记、市公安局督察长。 2、吴沙 2005年09月后,任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2006年12月后,任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吴沙,男,汉族,1955年9月生,湖北武汉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研究生(四川省社科院科学社会主义专业),法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7年12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受贿案,对被告人吴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沙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