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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怎么治疗

妊娠期患病毒性肝炎后应根据肝炎病毒的类型、临床类型、并发症及在妊娠的哪一阶段发病等,积极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和采用不同的护肝治疗及产科处理。 1.住院时机。如为单纯性肝炎病毒感染,无ALT升高,则只要在做好消毒隔离的情况下在家休息,同时定期到医院复查。若同时伴有ALT升高,则表示已发病,要及时住院治疗。若黄疸及消化道症状明显或戊肝流行时,则要入院,积极治疗。 2.监护方法。定期复查肝炎病毒标志物及肝功能;注意胎动情况,若发现胎动过多或减少即要去医院复查,如做胎心监护、B超检查等。平时宜向左侧卧,以改善子宫血液的供应,不使用对胎儿及肝脏有害的药物等。 3.护肝治疗。包括严格的卧床休息、进食富含高蛋白且易消化的饮食。应用护肝药物如垂盆草冲剂、水飞蓟宾,同时服用适量的维生素C、复合维生素B与调整免疫功能药如云芝多糖等。 4.抢救重型肝炎。对趋于重型肝炎的孕妇一定要按重型肝炎治疗,给予基础综合疗法如输鲜血或白蛋白、复方氨基酸、促肝细胞生长素、胸腺素等。 5.产程处理。临产时要防止孕妇出血过多,产程中要适时、适量静脉滴入催产素,加强宫缩,缩短产程,防止滞产与出血。 6.终止妊娠。妊娠伴慢性活动性肝炎或肝硬化者,最好终止妊娠。如入院已近分娩者则做好充分准备,争取正常分娩。有重型肝炎趋势者应于妊娠中期在有条件的医院引产。如在孕晚期,阴道分娩困难又有手术指征者可行剖宫产。孕晚期的重型肝炎孕妇不必一味等待自然分娩,否则往往在娩出死胎后不久,孕妇会死于肝功能衰竭。
2,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能治好吗
妊娠合并甲型肝炎 , 目前对甲肝尚无特效药,一般多采取下列综合措施: , (1)休息、保肝支持疗法。常用茵陈冲剂、垂盆草冲剂以及维生素C和复合维生素B,或静脉滴注葡萄糖液等。 , (2)由于甲肝病毒不通过胎盘屏障,不传给胎儿,故不必进行人工流产或中期妊娠引产。由于肝功能受损可影响母体代谢、产生缺氧等,以致较易发生早产,所以在孕晚期必须加强胎动计数等自我监护。有早产先兆者需及早住院治疗,并行无激惹试验(NST)及B超等生物物理指标监护,临产过程中注意缩短第二产程、预防产后出血和产褥感染。 , (3)关于哺乳。分娩后甲肝已痊愈者可以哺乳,如在急性期则应禁止哺乳,不仅可防止母婴垂直传播,而且有利于母体的康复。 , 妊娠合并乙型肝炎 , (1)一般治疗:除应在肝炎急性期予以隔离和卧床休息外,并予以清淡及低脂肪饮食,每日应供给足够热能,如消化道症状较剧,则应予葡萄糖液静脉滴注。, (2)保肝药物的应用:每天需给大量维生素C、维生素K1及维生素B1、B6、B12等。因维生素C为机体参与氧化还原过程的重要物质,有增加抗感染能力、促进肝细胞再生与改善肝功能的作用;维生素K1可促进凝血酶原、纤维蛋白原和某些凝血因子(因子Ⅶ、Ⅹ)合成作用。一般采用维生纱C3g、维生素K140mg加5%或10%葡萄糖液500ml,静脉滴注,每日一次。同时给予能量合剂,如25%葡萄糖液250~500ml加辅酶A100u及维生素C3g。同时肌内注射维生素E50mg,对防止肝细胞坏死有益。对ALT高者可用强力宁80ml、门冬氨酸钾镁20ml加入葡萄糖液,静脉滴注。如有贫血或低蛋白血症者,可予适量输鲜血、人体白蛋白或血浆。 , (3)中草药治疗:以清热利湿为主,常用茵陈汤加减。方剂:茵陈30g,山?d12~15g,生黄芪15~20g,黄芩12g,川连6g,茯苓15g,当归12g,败酱草12~15g,柴胡9g,陈皮9g。每日一贴煎服,对退黄疸、改善肝功能和临床症状有益。 , (4)产科处理 , 1)妊娠早期:如HBsAg滴定度高且HBeAg阳性伴有临床表现者应在积极治疗情况下,可行人工流产术。因为妊娠和乙肝之间互有不良影响。但妊娠中晚期的患者当以保肝治疗而不宜贸然行引产术,以免由于引产而引起不良后果。 , 2)分娩与产褥期:必须注意以下3个方面:①防止出血;②防止感染:应在产后应用对肝肾无不良影响的抗生素预防感染;③密切注意临床症状及肝功能检测结果,防止病情发展。 , 从产科角度观察胎儿有无头盆不称,产程虽然进展良好,亦应适当缩短第二产程而行产钳助产,有利减少产妇的体力消耗及减少新生儿窒息。产后应常规留脐血检测肝功能和肝炎血清学指标。 , (5)新生儿的处理:近年来主张对HBsAg阳性孕妇所生的婴儿,需在出生后24小时内、出生后1个月及6个月各皮内注射乙肝疫苗30μg,一般可阻断90%的母婴传播率。如有条件可于出生后再肌注一支人类HBs免疫球蛋白(HBIG)则更有利于防止母婴垂直传播。我国的乙肝疫苗作用能保持5年左右,故在进入小学之前应再作一次加强免疫注射。 , 妊娠合并重症肝炎 , (1)一般处理:①需专人护理,正确记录血压、呼吸、脉搏及出入水量;②予以低脂肪、低蛋白、高糖类流汁或半流汁饮食,保证热能为6276kJ/d(1500kcal/d),并予以大量维生素。 , (2)输温鲜血600~800ml,以增加凝血因子,并需输人体白蛋白或冻干血浆,有利防止肝细胞坏死和降低脑水肿的发生。 , (3)胰高糖素1mg加正规胰岛素8u,10%氯化钾10~20ml加10%葡萄糖液500~1000ml,静脉滴注。 , (4)可用干扰素每日300万u,连续7~14天,肌内注射,也可每次100万u,每日3次肌内注射。 , (5)胎肝细胞悬液200ml,静脉滴注,每日或隔日一次,可用3~5次,能收到极好效果。此亦可称为胎肝细胞移植。 , (6)14-氨基酸-800 250ml或复方支链氨基酸250ml,静脉滴注,每日1~2次,可促进肝脏情况好转。 , (7)10%门冬氨酸钾镁40ml溶于10%葡萄糖液250ml中,静脉缓滴。 , (8)无论有无感染征象,均应予以对肝肾功能影响最小的广谱抗生素。 , 并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的处理 , (1)妊娠合并重症肝炎并发DIC的诊断标准:①血小板≤50×109/L(50 000/mm3);②凝血酶原时间较正常延长1倍以上;③纤维蛋白原≤1.25g/L(125mg/dl);④鱼精蛋白副凝(3P)试验或乙醇胶试验阳性。 , (2)并发DIC之处理:根据产科特点,在无产兆而发生DIC时,可用肝素,首次剂量为25mg(3125IU)加5%葡萄糖液100ml,静脉滴注(一般在30分钟左右滴完),之后再用25mg加5%葡萄液200ml,静脉缓滴。以后再根据化验结果决定肝素的应用剂量。如已临产或在产后24小时之内发生DIC者,应以输温鲜血、冻干血浆等为主,而不宜贸然使用肝素。因为此时已有严重的凝血因子缺乏,加之产后子宫血窦开放本身即易出敌国,所以如肝素使用不当,可更加重出血。 , 产科处理:入院后必须按急症处理,首先予以输温鲜血、人体白蛋白及冻干血浆,有肝昏迷者积极治疗24小时后,应尽快结束分娩。根据上海医科大学妇产科医院1990年资料,在22例妊娠合并重症肝炎患者中,9例经输鲜血、白蛋白、血浆,并适时、适量应用肝素后适时行剖宫产甚或切除子宫者,8例存活;1例剖宫产术后因DIC而死亡。而保守治疗等待阴道分娩者13例,其中2例未产死亡;另11例分娩后,仅4例存活,存活的4例中其中有3例为经产妇早产,1例为初产妇,产后肝昏迷加重,最后使用胎肝细胞移植得救。 , , 由以上的数据说明此等患者的产科处理原则如下: , (1)经产妇早产者可在上述积极治疗情况下,经阴道分娩。 , (2)凡初产妇且已足月或近足月者,应在上述积极治疗1~2天采取局麻行剖宫产术,但术后禁用哌替定(度冷丁)等镇痛药,以免加重肝脏负担使病情加剧,甚或死亡。 , (3)术后行继续支持疗法和给广谱抗生素预防感染。 查看原帖>>
3,妊娠合并病毒性肝炎,应该如何治疗?
妊娠期病毒性肝炎的管理需要特别考虑,有五种肝脏特异性病毒(甲型、乙型、丙型、丁型、戊型肝炎),每种病毒都有独特的流行病学、慢性化趋势、肝脏并发症的风险和对抗病毒疗法的反应。在怀孕的情况下,必须考虑母亲的肝脏健康、怀孕对病毒感染临床过程的影响以及病毒或肝脏疾病对发育中的婴儿的影响。尽管所有肝炎病毒都会伤害母亲和孩子,但怀孕期间急性甲型肝炎病毒或戊型肝炎病毒感染对孕产妇健康和胎儿造成最大风险。 相比之下,乙型肝炎病毒 (HBV)、丙型肝炎病毒 (HCV) 和丁型肝炎病毒的主要风险与母亲潜在肝病的严重程度和母婴传播 (MTCT) 风险有关。用于乙肝病毒和丙肝病毒,预防母婴传播是减少慢性病毒性肝炎全球负担的关键,预防策略必须考虑当地的卫生保健和社会经济挑战。本综述介绍了妊娠期急性和慢性病毒性肝炎感染的流行病学、妊娠对病毒感染过程的影响,以及病毒感染对母婴结局的影响,包括母婴传播。 怀孕期间急性甲型肝炎病毒 (HAV) 感染可能会增加不良妊娠结局的发生率,已有导致胎儿肝损伤和 HAV 母婴传播 (MTCT) 的病例报告。患有慢性乙型肝炎病毒 (HBV) 感染的孕妇可能会增加早产和妊娠糖尿病的风险,存在 HBV 母婴传播的风险,尤其是在 HBV DNA 水平高的母亲中,但这种风险会随着母亲抗病毒治疗的使用和婴儿免疫预防的及时给药而降低。患有慢性丙型肝炎病毒 (HCV) 感染的孕妇的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增加, MTCT 的发生率为 5%,并且与侵入性胎儿监测和胎膜长期破裂有关。 在感染丁型肝炎病毒 (HDV) 的孕妇中,与潜在肝硬化相关的风险可能更常见, HDV 的 MTCT 很少见,处理方法与 HBV 单一感染相同。妊娠期急性戊型肝炎病毒 (HEV) 感染与孕产妇死亡和婴儿死亡风险增加有关,包括较高的早产率和死产率,HEV 的 MTCT 可能发生。
4,孕妇患有急性肝炎要紧吗
患病孕妇处理生育问题
孕期由于胎儿的生长发育需要大量的热量、维生素、蛋白质,肝糖元代谢增强,肝负担加重,故孕妇易患肝炎。急性肝炎如果发生在妊娠早期,可加重妊娠反应,或将肝炎的胃肠道症状误认为是妊娠反应而延误病情。
发生于妊娠晚期时,妊高症的发病率高于非肝炎期,可达30%。妊高症可引起子宫胎盘严重缺血或肝炎病毒形成免疫复合物,激活凝血系统,导致拨散性血管内凝血(DIC)。同时肝炎时期凝血因子合成功能减退,分娩时易发生产后出血。因此肝炎孕妇的死亡率比非孕时高,尤其是重症肝炎时对母婴威胁更大。对胎儿来讲,妊娠早期患病毒性肝炎时,胎儿的畸形率增高2倍,主要为染色体畸变引起。妊娠患肝炎时,早产的发生和围产儿的死亡率明显增高。但不同类型的肝炎病毒可经不同的途径传播,而且对胎儿的影响也不同。甲型肝炎主要经粪-口途径传播,不会通过胎盘或其它途径传播给胎儿。甲型肝炎病毒感染后可获得终身免疫,如无爆发型症状,胎儿的生长一般不会受影响。
乙型肝炎在世界范围内流行,我国是高发区。现已确认,母亲患急性、慢性乙型肝炎或为无症状的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可通过胎盘传递给婴儿;同时通过分娩时接触母血或羊水,产后接触母亲唾液,及喂养时通过乳汁,因都可受到病毒的感染。患病毒型肝炎的妇女原则上不宜妊娠。一般来讲,急性肝炎最好不要妊娠,否则会使肝炎病情加重,甚至肝昏迷而危及母儿的生命。慢性肝炎患者也应根据肝炎的病情、肝功能情况及凝血功能等实验室情况来考虑,最好在病情稳定两年后再考虑妊娠。妊娠后合并肝炎怎么办?
一般早期妊娠(孕期<12周)时,如果合并乙型肝炎应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合并甲型肝炎时,由于甲型肝炎病程短,处理及时,预后好,所以不一定终止妊娠。如果合并重症肝炎则应积极治疗肝炎,待病情稳定后再施行人流手术。
中、晚期妊娠(孕>12周),一般不主张终止妊娠,因为终止妊娠的手术和药物都会增加肝脏负担,进一步加重肝炎的病情,因此中晚期妊娠时,如合并肝炎,应积极护肝治疗;而重症肝炎病情难以控制,甚至危及孕妇的生命时,如果胎儿未成熟,可考虑终止妊娠,若胎龄≥37周,可考虑尽早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