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灾害的成因
洪涝灾害的成因在自然条件中,大面积的持续性高强度降雨是发生洪涝灾害的根本原因,而日趋严重的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湖泊萎缩以及崩塌、滑坡、泥石流活动等多种非气候因素,也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形成和发展。我们要保护大自然生态环境,加强水土保持,减少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使洪涝灾害的损失降到最低。造成我国洪涝灾害日益严重的主要原因有:降雨分布不均匀,气候异常加剧;主要江河中下游地势平缓,河道曲折,洪水排泄不畅;水土流失和崩滑活动剧烈;江河湖泊淤积严重,行洪蓄洪能力下降;大江大河沿岸工程条件复杂,堤防隐患严重等。从洪涝灾害的发生机制来看,洪涝具有明显的季节季节性、区域性和可重复性。洪涝灾害不仅对社会有害,甚至能够严重危害相邻流域,造成水系变迁。并且,在不同地区均有可能发生洪涝灾害,包括山区、滨海、河流入海口海口、河流中下游以及冰川周边地区等。洪涝灾害不但直接引起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造成一系列其它灾害如滑坡、泥石流、疫病的出现。主要的雨涝区分布在大兴安岭—太行山—武陵山以东,这个地区又被南岭、大别山—秦岭、阴山分割为4个多发区。中国西部少雨,仅四川是雨涝多发区。
洪涝灾害防治的一般措施
防治洪涝灾害的措施有:在河流中上游地区恢复植被,起到保持水土、调峰的作用,削减洪峰。在河流中下游疏浚河道,修筑堤坝、水库等水利设施,在城市低洼处完善排涝设施。加强天气的监测,对强降雨天气提前预报,建立预警机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第六条国务院设立国家防汛总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国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长江和黄河,可以设立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负责人等组成的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所辖范围的防汛抗洪工作,其办事机构设在流域机构。长江和黄河的重大防汛抗洪事项须经国家防汛总指挥部批准后执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太湖等流域机构,设立防汛办事机构,负责协调本流域的防汛日常工作。
洪涝灾害的形成必须具备哪些方面条件
洪涝灾害的形成必须具备两个方面的条件,即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
1、自然条件
大面积持续性高强度的降雨是发生洪涝灾害的根本原因,而日趋严重的森林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湖泊萎缩以及崩塌、滑坡、泥石流活动等多种非气候因素,也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形成和发展。
2、社会经济条件
只有当洪水发生在有人类活动的地方才能成灾。例如:每年江河中下游地区都是受洪水威胁最大的地区,而该地区水资源丰富、土地平坦,又是我国的经济发达地区。